注册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,其中实物不超过20%;
2、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;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。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;
3、有科学、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;
4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;
5、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;
6、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;
7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。
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如下:
1、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;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;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。
2、发起人无犯罪记录、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3、有专职技术从业人员,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1)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行业政策、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,从事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。
(2)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,无犯罪记录、无不良信用记录。三分之二人员有2年以上行业相关业务等工作经历。
4、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人员制度。
5、政府监管部门及行业指导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6、获得从业资格人员5人以上。
7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冻结40%注册资金作为代偿保证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