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准备申请材料:《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(备案)申请表》、身份证件复印件(本人到场的,核实原件)、由本人亲笔签字的《撤销公司登记(备案)承诺书》;
2、登记机关受理后,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;
3、公示期限为6个月,期间企业登记机关通过查阅对涉及的档案材料、对公司住所(经营场所)进行现场检查、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和企业登记代理人等方式,对冒名登记基本事实进行调查;
4、被冒用情况属实的,企业登记机关应在调查终结或公示期满后作出调查结论,并据此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撤销决定,告知被冒用人;
5、冒用人有主动纠正意愿的,企业登记机关可为其办理变更并处罚款,无主动纠正意愿的由登记机关撤销登记,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,公司主体资格自然灭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