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公司章程规定,公司成立时,可以设监事会(需多名监事),也可以不设监事会,但需设一名监事。二人及以上的股东,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。其中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监事
(1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;
(2)因贪,污、贿赂、侵占财产、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,或者因犯罪被剥夺,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;
(3)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、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、经理,对该公司、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;
(4)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的公司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;
(5)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。